农业农村部就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征求意见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农业农村部11月11日新闻,为解决休渔制度实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调整优化休渔制度,农业农村部在充实调研、综合思量渔民代表、渔业专家和执法人员等各方意见基础上,本着珍爱优先、公正公正的原则,统筹思量渔区稳固、执法可操作性、制度科学性等因素,拟订了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现就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休渔海域
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
二、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三、休渔时间
(一)拖网、张网的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二)除拖网、张网之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的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四、有关划定
(一)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允许制度,详细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二)捕捞辅助船原则上执行所在海域的最长休渔时间划定,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竣事前为一些对资源损坏水平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制订配套治理方案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三)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可以凭据内陆现实,在国家划定基础上制订加倍严酷的资源珍爱措施。
五、实行时间